。将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,积极地推进长城、长征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,重点抓好保护传承、研究发掘、环境配套、文旅融合、数字再现等基础工程建设,做大产业规模,做强做优重点产业链。
从总体要求、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,布局八大任务、20条具体措施,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集群。
总体目标:力争到2025年,文化强省建设取得很明显的成效,现代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更健全,产业总收入突破1万亿,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10%,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9亿人次,建成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、国际文化旅游中心。
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,构建“一核四廊三区”发展新格局,打造关中综合文化产业带、陕北民俗及红色文化产业带、陕南自然风光生态旅游产业带。
四廊丨建设秦岭生态文化旅游廊道、黄河文化旅游廊道、长征红色文化旅游廊道、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廊道。
三区丨建设古都文化、历史背景和文化、民俗文化、山水文化等融合发展的关中综合文化旅游区,建设红色文化、边塞文化、黄土风情文化等协同发展的陕北国家红色文化旅游区,建设生态文化、汉水文化、两汉三国文化等相互促进的陕南自然风光和生态文化旅游区。
支持西安都市圈建设,发展主题鲜明、业态丰富的文化旅游产业园,新增 10 个国家级、5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(基地),10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,50 个文化创意街区。
按照“扩大优势长板,补齐弱项短板,做强做大‘链主’企业,加快发展链条企业,提升配套能力,优化产业生态”思路,制定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,形成一批千亿级、百亿级重点产业链。
大力发展印刷设备、广播电视电影设备、摄录设备、演艺设备、游乐游艺设备等文化装备制造业,培育一批重点产业集群。
制定县域文化旅游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办法,“一县一策”支持县域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。创建10个省级文化旅游名县、40个全域旅游示范区、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。
制定文化旅游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行动方案,发展特色民宿、农家乐、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集群,培育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。
招引一批领军企业、总部企业、新型文化旅游企业。实施文化产业“十百千”工程,培育一批平台型、科技型公司集团,孵化一批“瞪羚企业”,新增一批主板、科创板、创业板、新三板精选上市挂牌文化旅游企业。
支持市场主体和孵化器、加速器、众创空间、创新工厂等进园入区,发展资产评定估计、政策法律、金融机构、信息技术、版权交易、经纪代理、消费服务等中介组织,优化文化旅游产业生态环境。
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,探索设立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。采取项目合作、产业共建、搭建联盟等方式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。
实施文化旅游领军企业“腾飞”行动,推动省级资源向陕旅集团、陕文投集团等国有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倾斜。全方位支持国有企业上市。
加大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力度,实施中小微企业倍增行动,设立“专精特新”文化旅游企业培育孵化平台,培育一批“独角兽”“小巨人”文化旅游企业。
探索“一企一策”方式支持一批中小微公司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鼓励非公有制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革,减轻非公企业税费负担。
建立省级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实验区机制,推进“一市一品”创建工作,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和旅游融合示范区,创建1 -2个国家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。
鼓励文化企业创作旅游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、数字虚拟旅游景点、景观,提升旅游服务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。鼓励用原创形象品牌生产一批具有陕西特色、中国气派、世界表达的文化旅游融合产品。
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工业、科技、教育、体育、交通、水利、农业、林业、金融等深层次地融合,支持文化旅游企业融合工业制造、商品交易、科普教育、文化美学等多元素,发展工业旅游、研学旅游、康养旅游等体验性、参与性、交互性的文化旅游业态。
建设陕西文化大数据体系,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,培育一批旅游和科技融合示范园、30个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、5家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。
制定高质量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行动方案,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项目推进长效机制,省级主抓文化厚重、内涵丰富、特色鲜明、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良好的20个文化旅游重点项目,市县加大对入库项目支持力度。
紧盯重点产业链,有效利用省级重点经贸合作活动,做好产业链、供应链精准招商,“一企一策”支持重点项目落地。
省市联动打造中华文明、红色文化、秦岭生态、黄河文化、丝路风情、关中秦韵、汉唐帝陵、黄土风情、巴山秀水、休闲康养10条精品旅游线路,推出“周边游”“家乡游”“夜经济”等系列短程旅游产品。
新增3个以上5A级景区、2个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,依托沿黄公路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廊道,培育精品旅游景区和度假区,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。
支持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休闲度假、云旅游、微度假、休闲绿道、旅游风景道、商旅综合体、乡村旅游等新业态,满足大众消费周末游、小长假游、避暑游、康养游等需求供给。
持续提升文学陕军、长安画派、西部影视、陕西戏曲、陕派话剧、陕北民歌等品牌影响力。推进“文化陕西”IP(品牌形象)建设,打造黄帝陵、兵马俑、延安宝塔、秦岭、华山等中华文明、中国革命、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地和自然标识地及大熊猫、朱鹮、金丝猴、羚牛为代表的生态文化标识IP矩阵。
支持文化文物试点单位开发主题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,办好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创新设计等赛事,推出一批知名IP,打造千种以上文化内涵丰富、适应现代生活需要、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。推动特色IP及产品、企业加入“中国展区”。
实施文化旅游科学技术创新工程,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,建成一批数字文化旅游产业新经济实体。构建智慧旅游云生态圈,升级陕西智慧旅游平台。推动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智慧化建设,实现高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5G网络全覆盖。
发展壮大线上演播、沉浸式体验、数字艺术展示、数字会展、数字出版、网络视听、电子竞技、在线教育等新业态。支持OTA(在线旅行社)等营业销售平台推出智慧产品。
打造“5G+文旅”应用示范场景、3D裸眼四折幕等一批云旅游、云演播、云娱乐的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。培育一批“虚拟产业园”“虚拟产业集群”“互联网+旅游”创新示范基地。支持建设数字文化旅游产业园,培育一批数字文化旅游产业集群。
着力打造“三秦四季”宣传营销品牌,充分的利用“春节”“黄金周”“中国旅游日”等重大节庆和假日,支持旅游企业用足用活优惠政策,办好消费季、消费月等惠民活动。
创新文旅惠民消费模式,实现陕西文旅惠民平台与文创产品、旅游商品、特色农副产品等其他惠民消费卡券、第三方商业消费平台互通互认,放大产业拉动效应。拓展联名信用卡、消费信贷等新消费手段,推广数字人民币、电子票、云排队等消费新方式。
鼓励各类消费场所嵌入文化和旅游消费,评选文化旅游消费十大地标、十大街区、十大节会和十大平台。深化“互联网+”工程,拓展虚拟消费场景。创建2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、5个试点城市。支持西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,支持各市区创建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。
支持高A级景区和度假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,创建10个国家级、2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,打造2-3个千亿级和一批百亿级文化和旅游消费商圈,推出一批夜间文旅经济产品。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和事业单位延时错时服务,建设一批高品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服务空间。
叫响“文化陕西”“国风秦韵”“丝绸之路起点、兵马俑的故乡”等国际大品牌。办好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、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。打造国际旅游枢纽,丰富入境旅游消费产品供给,完善国际化公共服务标识系统。加强与境内外各类机构合作,打造全媒体传播矩阵,健全境外营销网络,扩大国际知名度。
提升陕西自贸区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开放平台能级。支持西安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,创建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,打造“一带一路”文化旅游先行示范区。发挥“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”作用,支持西安申创全球创意城市。
办好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、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展会活动,支持各市区举办和参加国(境)内外重点文化旅游展会及招商活动。支持文化旅游企业“走出去”,在境外落地一批文化旅游项目。
提升文化设施、旅游吸引物和目的地交通可达性,完善城市绿道、骑行专线、登山步道、慢行系统、自驾车旅居车营地、交通驿站等文化旅游交通设施。提升沿黄公路“快旅慢游”功能,根据服务需求、环境和用地条件,因地制宜建设服务区、停车区、观景台、慢行服务站等设施。加快建成三色风景道体系。
实施住宿餐饮设施“陕靓”行动,新增一批高星级旅游度假酒店,培育一批品质饭店、等级民宿、民宿集群,打造一批特色餐厅和主题酒店。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和智慧厕所。
制定文化旅游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,构建全省统一的数字旅游集散平台和保险救助投诉、应急管理、志愿服务、数据服务等体系,推动旅游集散中心、旅游咨询中心、智慧旅游信息亭、无障碍旅游设施实现县域全覆盖,推动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100%实现标识导览系统、末端服务体系提档升级。
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方面,除了20个省级重点项目外,还有各市、省属国有文旅企业的重点项目,并分为两期建设,一期共计110个项目,总投资额为962.21亿元,其中西安21个、咸阳5个;二期共计88个项目,总投资额为699.56亿元,其中西安6个、咸阳2个、省级文旅企业22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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